2019-09-16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31号)文件精神,建立产地检疫风险评估机制,促进种猪规范有序调运,稳定生猪生产发展,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下发了《广东省种猪场动物疫病风险评估方案》(粤农农函〔2019〕1505号),通过对区域流调情况、种猪场防疫条件、生产管理情况、疫病日常检测情况等四个方面10大项内容进行评分,达70分以上者由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认定为风险评估符合要求。同时依据种猪场风险高低,采取“分类评估”的原则,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或创建场为A级种猪场,无需进行风险评估;省动物疫病净化种猪场为B级种猪场,只需提供相关材料。A、B级种猪场享受“免评”待遇。
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响应期间,跨省调运种猪产地检疫实行风险评估制度,将大幅降低种猪调运的检测费用,有利于促进生猪复产,保障市场供应。对动物疫病净化场实行“免评”,将有利于推进我省“种源”的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加快实现疫病防控策略从动物疫病“有效防控”向“净化消灭”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