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迈高化学有限公司郑重表明:我公司2005年就通过兽药GMP的生产企业,“迈高”文字和“图案”商标系我公司单独所有,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在第5 类注册号为(3577001)、第11 类注册号为(3577002)、第37类注册号为(3577004)、第31 类注册号为(3404581)商品项目上;商标未许可他人使用,经营地址未与其他机构共享;更未授权他人生产“好力-过氧乙酸”。
为此,严正声明如下:不法生产及销售单位立即停止盗用广州迈高化学有限公司商标和生产地址等制假售假的行为,并保留通过行政、诉讼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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